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全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全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豫消〔2020〕110号
各省辖市、航空港区消防救援支队,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活动,着力提高其消防技术服务质量,营造依法依规执业、优质高效服务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环境,消防救援总队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全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到9月30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即日起至8月10日,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自查自纠;8月10日至9月20日,各消防救援支(大)队对辖区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检查;9月20日至9月30日,消防救援总队对自查和检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二、检查对象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www.shhxf119.com,以下称“系统”)公示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包括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消防设施操作员),具体查询操作见附件1。
三、检查方式
自查由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照检查的重点内容自行开展,边自查边整改,自查整改情况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专项检查由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实施,具体分为从业条件和执业活动检查,其中从业条件检查由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注册所在地的消防救援机构开展,通过登录“系统”查询在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社会技术服务机构名录,对其从业条件进行逐一实地检查;执业活动检查由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活动所在地的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开展,通过“河南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平台及手机APP”(以下称“平台”)查询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或者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及火灾事故调查,对检查对象的执业活动进行全面核查。消防救援总队适时采取查阅“系统”、“平台”与实地检查的方式对自查和检查的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四、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河南省消防条例》
3、《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发布,第136号修订);
4、《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
5、应急管理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
6、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2019年版)》;
7、《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GA 1157-2014);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检查内容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重点检查内容
1、企业法人资格;
2、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人员数量和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配置情况;从业人员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3、工作场所建筑面积;
4、基础设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消防安全评估设备的配备情况;
5、质量管理体系;机构人员、设备、档案等管理制度;
6、设备计量检定、校准情况。
(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活动重点检查内容
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活动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倒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的;是否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2)是否指派无相关资格从业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从业人员是否在2家以上机构执业;
(3)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或失实文件情况;
(4)是否依法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中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否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是否按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建立消防技术服务档案,保存相关记录;
(5)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或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服务;经维护、保养和检测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2、从业人员执业活动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或者执业印章;
(2)注册有效期内是否至少参与完成3个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3)是否以个人名义承接执业业务、开展执业活动;
(4)是否在聘用单位出具的虚假、失实消防安全技术文件上签名。
(三)“平台”使用情况
1、是否在“平台”中如实登记项目信息;
2、是否将机构所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录入“平台”;
3、是否按照“平台”使用要求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并按时向服务对象出具报告书。
六、有关要求
(一)着力提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管理水平。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抓住此次专项检查的契机,严格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主动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开展专项检查,通过自查和检查,进一步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执业活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制,通过加强行业自律、完善制度体系等方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不断提升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二)持续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始终坚持以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活动为目的,进一步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要通过检查充分调动规范从业、合法经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积极性,打击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遵守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坚决避免因执法不规范引起的负面影响。要结合检查,积极主动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加强政策法规宣讲解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防执法营商环境,助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三)依法惩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在检查过程中,凡是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予以行政处罚,并实时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河南)及当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信息,公示违法违规执业行政处罚信息;对机构配备仪器、设备、设施依法需要计量检定、校准但未按要求执行的,要将检查发现的情况移交其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总队统计汇总相关专项检查情况,并对各消防救援支(大)队开展执法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未依法执行、瞒报、漏报等问题的进行全省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消防救援支队在9月20日前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登记表(附件2)上报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联系人:张慧彬,内网邮箱:zhanghb@ha,联系方式:0371-66615256。
附件1、查询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名录操作指南
附件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登记表
附件3、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行政处罚案由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8月3日
01附件1:查询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
从业人员名录指南
1、通过谷歌、火狐、chrome 或 IE9 以上版本等浏览器登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www.shhxf119.com”或者在百度、360等搜索引擎中上搜索“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2、进入系统页面后,点击“信息公开”栏中的“更多”,进入
以下搜索页面,点击“高级搜索”,
进入行政区划选择界面,选择所在的行政区划,
然后,点击查询,即可显示所在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录,如下所示:
3、查询注册消防工程师时,需在“信息公开”页面选择“工程师信息”
然后点击更多,进入搜索页面,以下查询程序与查询消防技术机构的程序相同。
02
附件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登记表
03
附件3: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行政处罚案由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全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豫消〔2020〕110号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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